以审促廉“敲警钟”,禅城区组织干部旁听村委工作人员受贿案
- 来源:南方Plus
- 时间:2023-08-04 13:05:00
8月3日上午,佛山市禅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同时联合禅城区普法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区各有关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行政村分管国土管理工作的村“两委”成员、“法律明白人”一共近百人参与旁听此案,其目的是以审促廉“敲警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禅城区一村委工作人员受贿385.5万元被判三年半,图为禅城区组织各级干部旁听此案,开展警示教育。(禅城法院供图)
村委工作人员受贿385.5万元被判三年半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简某身为村委会、经联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个人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240万元,伙同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人民币360万元、港币50万元并分得人民币145.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庭审过程中,禅城法院合议庭紧紧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在法庭辩论环节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简某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了深刻反思,并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
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定罪量刑等方面进行充分评议后,当庭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被告人简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85.5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宣判后,被告人简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禅城区组织各级干部收看禅城法院审理村委工作人员受贿案庭审。(禅城法院供图)
组织干部旁听受贿案,以案为鉴警示教育
“现场旁听庭审,比以往通过文字、视频的警示教育更深刻直观,让我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以及违法犯罪的惨痛代价。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以案为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庭审结束后,南庄镇南庄村党委委员罗金锡感慨地说。
此次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充分发挥了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学的作用,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意义深刻、警示效果突出,对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村“两委”干部的党性意识、守法意识、廉洁意识,持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具有积极意义。
接下来,禅城法院将继续用好法庭廉政教育“课堂”,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为党员干部“拧发条”“敲警钟”,引导党员干部守好廉洁底线,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南方+记者 唐梦
通讯员 巫云鹏
【作者】 唐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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