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强对大豆产业的支持力度 加快实施大豆振兴计划
- 来源:中国网财经
- 时间:2020-09-30 17:01:07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885号(农业水利类323号)提案答复的函。具体如下:
近年来,我国加快实施大豆振兴计划,抓源头,推动大豆品种创新;拓终端,助力豆企品牌建设;稳杠杆,优化大豆贸易流通,有效促进了我国大豆品种产量、品质、话语权及竞争力稳步提升。
一、关于品种创新和国家级大豆种子基地建设
品种创新是大豆振兴的关键。“十三五”期间,科技部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七大农作物育种”重点专项,部署实施了“大豆杂种优势利用技术与强优势杂交种创制”“北方大豆优质高产广适新品种培育”“黄淮海大豆优质高产广适新品种培育”等项目,搭建了数据库开展大豆全基因组关联分析,开发了实用分子标记辅助大豆资源鉴定技术,创制了新种质,构建了2000余份大豆种质资源基因型和表型数据库。农业农村部根据大豆产业发展现状和技术需求,每年投入经费3820万元,支持专家开展大豆遗传改良、病虫害防控、栽培、机械化、加工等方面的研究,并进行技术示范与培训应用,促进了体系成果的快速落地和转化。自2014年起,农业农村部启动大豆良种联合攻关,搭建产学研结合平台,加快新品种审定和推广。目前,全国已选育出黑河43、齐黄34、合农76、黑科60、中黄301和郑1307等高油、高蛋白、高产的大豆新品种247个,实现了品种的更新换代。特别是高油高产重大新品种合农76,籽粒粗蛋白含量40.47%,粗脂肪含量20.93%,累计推广350万亩。
同时,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大力推进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通过国家制种大县奖励资金,对黑龙江、内蒙古、山东等省(区)的五大连池、北安、八五五、赵光、尖山、鄂伦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嘉祥等8个县(旗、场),每年奖励1000万元,支持基地土地平整、水电路网铺设和配套设施设备完善,提升仓储、晾晒、加工能力。目前,种子生产向优势基地集中,8个基地大豆种子生产机械化作业率接近100%,提供了全国60%以上的大豆种子。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大豆产业的支持力度,强化高产、优质、抗逆、适宜机械化作业大豆新品种选育创新与技术推广工作。考虑在“十四五”期间,依托黑龙江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大县,建设国家级大豆种子生产基地。继续开展大豆良种联合攻关,提高国产大豆单产和品质,促进国产大豆竞争力提升。
二、关于塑造大豆品牌
近年来,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加快包括大豆在内的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支持主产区依托县域培育粮食产业集群,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县域。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广关键共性技术,为粮食产业发展增添新动力。
2017年,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强调“一个特优区塑强一个区域公用品牌”,黑龙江省海伦大豆入选第一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019年,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开展“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征集”工作,黑龙江省海伦大豆、九三大豆2个品牌入围。此外,农业农村部积极利用展会和产销对接等平台,不断拓宽销售路径,支持大豆品牌营销。如,第十七届农交会推介了海伦大豆;动员农民日报、农村杂志社、全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等媒体单位,宣传大豆品牌,讲好品牌故事,提高品牌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推动构建大豆产业聚集区,加大大豆产业优惠政策力度,继续大力推动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提高一批大豆农业品牌知名度,扩大农业品牌影响力。
三、关于强化金融工具利用
2002年,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了以国产非转基因大豆为标的的黄大豆1号期货。上市以来,黄大豆1号期货运行平稳,功能发挥良好。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不断优化完善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规则,采取多项措施促进黄大豆1号期货品种功能发挥。一是积极推进“保险+期货”模式,保障农民收入。以“收入保险为主、价格保险为辅、基差收购配套”保障农民收入。一方面,收入保险从价格和产量两个维度保障农民种植收益,保障效果更好。另一方面,引入龙头企业基差购粮,帮助农民拓宽销售渠道,进一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二是引导大豆加工企业利用期货进行风险管理。通过开展企业培训,行业专题会议,“企业风险管理计划”等特色活动,提升大豆加工企业管理人员对期货衍生工具的理解和认识;通过提供项目费用支持,为企业利用黄大豆1号期货提供实践机会,提高其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的积极性。三是争取非转基因大豆市场定价权与话语权。目前,国际上尚无非转基因大豆全球定价中心。中国证监会不断优化完善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业务细则,贴近现货实际需求,推进研究黄大豆1号对外开放,提升国际影响力。四是推进主产区大豆交割库建设。为降低交割成分、贴近现货贸易习惯,一般考虑将交割库设立在相关品种的主产区和主销区。目前,黄大豆1号已形成以基准交割地哈尔滨为中心,覆盖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四省(区)的交割区域。在黑龙江、内蒙古主产区已设立15家黄大豆1号交割仓库,占全部交割仓库的71%,能够较好满足交割需求。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完善大豆期货市场机制,促进黄大豆1号期货功能发挥,科学设置交割库,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服务“三农”作用,推动提升我国大豆产业的风险管理能力。